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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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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日报

省级期刊
  • 主管单位:中共桂林市委员会
  • 主办单位:中共桂林市委员会
  • 国内刊号:45-0004
  • 出版地方:广西
  • 创刊时间:1951
  • 发行周期:周刊
  • 业务类型:期刊征订
期刊收录:

桂林日报简介

《桂林日报》是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关报,国内统一刊号CN45-0004,1951年5月1日正式创刊,由桂林日报社出版发行,报社驻地桂林市榕湖北路。1998年桂林地市合并,原漓江日报社并入桂林日报社,报纸持续改版扩容,现为彩色对开日报,与《桂林晚报》共同构成桂林主流纸媒核心矩阵,是桂北地区权威主流舆论阵地。

报纸坚持政治家办报,恪守党报使命,及时传达中央、自治区党委及桂林市委各项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、工业振兴、乡村振兴、生态保护、民族团结等中心工作开展宣传。开设时政要闻、县区新闻、经济发展、民生社会、理论评论、“花桥”文化副刊等特色版面,兼顾政策指导性与群众贴近性,积极挖掘基层典型、倾听群众诉求,规范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,搭建党委政府与广大市民沟通交流的重要桥梁。

依托桂林国际旅游名城区位优势,报纸立足山水文化、历史文脉,持续讲好桂林文旅融合、对外开放发展故事,形成鲜明地域办报特色。报社大力推进媒体深度融合,运营桂林生活网、数字报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,构建“报、网、端、微”全媒体传播体系,不断拓展主流舆论传播边界。

七十余年来,《桂林日报》忠实记录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变迁,多次获评广西优秀地市党报。作为桂林市重要思想舆论阵地,报纸持续提升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、公信力,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为桂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舆论支撑。

杂志栏目设置

综合新闻 县区新闻 关注桂林两会 关注 社会生活等 

杂志荣誉

桂林日报特色

(1)领导活动导语严格遵循规范范式,不随意调整叙事顺序,活动出席领导排序、职务表述对标市级党报既往权威报道。省部级以上领导调研稿件,全面对标新华社通稿表述逻辑,不得自行增减核心内容。

(2)慎用“亲自”“亲临”等修饰领导活动词汇,一般性政务活动尽量删减;常规会议避免滥用“隆重召开”,重大会议按照宣传方案规范使用修饰词语,保持文风朴实庄重。

(3)严禁使用“老板”“老大”等江湖化词汇称呼党政领导干部、国企负责人;党内场合倡导互称同志,对外政务报道按照职务规范称呼,构建清爽规范的表述体系。

(4)区分人大、政府、监察委、法院、检察院规范职务名称,检察院负责人为“检察长”,不能写作“检察院院长”;审计机关正职为“审计长”,各类机构职务名称一字不差严格核对。

(5)同一篇稿件内领导职务首次完整标注,后文再次出现可直称姓名,不得反复堆砌全部职务;多名领导集中出场,严格依照官方排序依次罗列,不随意调换先后次序。

(6)通讯员来稿常见职务错写、排序混乱问题,审稿人逐项核验,未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职务信息一律退回核实。通讯员不得自行调整领导出场顺序、删减分管领域职务内容。

(7)两会报道重点区分“X届人大X次会议”“X届政协X次会议”届次表述,人大、政协届次格式不能混淆;代表、委员发言引语完整核对,不能断章取义截取发言片段制造片面观点。

(8)先进典型人物报道,核实人物身份、工作履历、事迹时间节点,重大荣誉名称、授予单位准确无误。典型事迹不能艺术加工、虚构情节,所有案例细节具备采访素材、佐证材料支撑。

(9)普通群众、基层人物报道,尊重当事人意愿,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公开完整家庭住址、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;弱势群体称谓使用残疾人、困难群众等规范词汇,摒弃歧视性蔑称。

(10)刑事案件当事人报道,严格保护未成年人、受害人隐私,不公开性侵受害者、未成年人真实姓名与清晰肖像,统一使用“张某、李某”指代,不随意编造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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